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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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29 00:00:00 点击:72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文件

院行字〔2014〕25号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做好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4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流程

(一)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

2.由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证明上要清楚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关系)(样式见附件2);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及电子版。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3日。

(二)系部初审。各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及电子版(须统一用excel表制作)。于5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汇总表及电子版报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材料放置顺序:附件4、附件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和低保证复印件。电子版要求每个补贴人员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专业+姓名,之后统一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本系名称。)

(三)学院审核并公示。对通过审核的补贴人员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日。审核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0日,公示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

(四)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时间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执行。)

(五)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晋中市财政局。

(六)补贴发放。晋中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受补人员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或其社会保障卡。补贴支付工作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四、发放金额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我院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354-5503747。对相关举报投诉将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有关部门,国家将对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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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低保证明样式(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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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院行字〔2014〕25号 附件2:证 明.doc

附件3:山西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4: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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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