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28 00:00:00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院属各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党员干部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山西农业大学纪检委关于“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和部署,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管理,提高政治站位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要结合“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从上级纪委通报的6起高校典型违纪问题中汲取深刻的教训,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党委具体规定的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二、精心安排部署,开展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把“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要求传达每位教职工,切实管好本单位的人,自觉知底线、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观望之念,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两节”期间,要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违规吃喝、接待、送礼或公款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等;

2.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开会等工作名义故意延长时间和绕道公款旅游;

3.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和有价证券、超市卡等;

4.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5. 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礼物等;

6. 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娱乐场所等;

7. 严禁借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

8. 严禁传播封建迷信和参与赌博活动等;

9. 严禁违规参加聚会或聚餐等;

10.严禁弄虚作假超标准、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各种变异形式等。

三、严肃执纪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两节”期间,省、厅、县、校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将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除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外,要对当事人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进行问责。院党委将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办严查,公布处理结果,及时逐级上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0354-5503866

举报电子邮箱:sxndxxxydw@163.com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当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真正让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努力创建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