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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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4 00:00:00 点击:

各市教育局 、各普通高校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20) 35号)要求,现就做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根据2020 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 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二、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 :2020 年 8 月 6 日 至 9 月 20 日 。

调查内容 :围绕 2020年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

调查方式:采用“互联 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 :社会人士、教师、学生。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四、调查要求

(一)及时公开发布。从2020年8月6日起至9月20日止,在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保留至9 月 20 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发展。倡导社会人士 、教师、学生积极参加满意度调查,切实提高问卷和留言的参与率、回收率和调查实效。

(三)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关于参加202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贵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